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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翔安校区2021级博士生申请单人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及相关同学:

为用好翔安校区宿舍房源,结合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需要,现就翔安校区2021级博士生申请单人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类别一:居住在翔安校区2人间宿舍的2021级全日制博士生,该类别学生将自动获得申请资格,无登记。

类别二:居住在校外的翔安校区2021级全日制博士生,该类别学生须于74日前致电翔安校区公寓办(0592-2886252)登记信息。

二、安排原则

年度翔安校区单人间宿舍申请仅向翔安校区2021级博士生开放申请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根据男女房源情况适当调整)。申请后获得单人间入住资格者均由学院根据公寓办提供的房源统一安排具体床位。

三、申请时间

个人申请时间为202276-77日,每天9:00-17:00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工系统网站(https://xmuxg.xmu.edu.cn,在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更多——选择服务类别中的公寓业务——点击应用翔安博士双调单,按步骤提交个人申请769:00开放申请,先到先得);

2.序号查询:预计711日于厦门大学公寓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3.住宿安排:公寓办根据床位资源情况及学生排序情况,向各学院提供房源,由各学院714日前具体安排床位并在学院公布

五、调宿手续

1.办理时间:20228279:00-17:00 

2.办理流程:

楼栋所属公寓办、物业联系方式(扫码查看):

六、相关说明

1.单人间房源有限,未提交个人申请或未能申请到单人间的学生在原宿舍继续居住宿舍内空置出来的床位将安排其他学生入住

2.成功申请到单人间宿舍的博士生,须在82717:00前完成调宿;827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原宿舍门禁,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3.对于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入住资格,不再为其提供单人间住宿。

4.床位仅限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未按照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的,以及出租、出借床位的,将按照《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三)点“违规占用床位或妨碍他人入住的”,及第四十一条“在宿舍区内有出租、出借床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咨询电话:0592-2886252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2269日